雨夜花-纪念在那个时代,伟大的女性

萍飘四方 “慰安妇”林沈中的故事

慰安妇的故事,是战争造成的悲剧,更是女性受尽欺凌的血泪事实。自二次大战结束,曾被迫从事慰安工作的阿嬷们将痛苦埋藏内心深处近五十年,直到一九九二年妇援会设立国内申诉调查专线之后,慰安妇阿嬷们才走出黑暗的角落,近五十年的黑夜终于渗进一丝曙光。前慰安妇林沈中出生于花莲单纯的原住民部落,一场战争,让她的人生从此转了个大弯,从纯净的天堂,跌落人性丑陋的炼狱中。以下是她的真实经历,摘刊自天下文化即将出版的《铁盒里的青春──台籍慰安妇的故事》。──编者

雨夜花,雨夜花,受风雨吹落地,无人看见,每日怨嗟,花谢落土不再回。花落土,花落土,有谁人倘看顾?无情风雨,误阮前途,花蕊哪落欲如何?雨无情,雨无情,无想阮的前程,并无看顾,软弱心性,乎阮前途失光明。雨水滴,雨水滴,引阮入受难池,怎样乎阮,离叶离枝,永远无人倘看见。

“雨夜花”,周添旺作词,邓雨贤作曲

雨夜花,这首台湾人传唱的著名老歌,历经沧桑,写尽台湾人的故事。一九三一年(昭和六年),彰化人黄周以笔名“醒民”,在当时有“台湾人喉舌之誉”的《台湾新生报》发表文章,指他每见台湾孩童如鹦鹉般学唱日本儿歌,引以为忧。黄周的大声疾呼,很快获得文坛响应,除了投入民间歌谣记录外,台湾新文学运动的几位作家也投入创作,要“让台湾囝仔唱自己的歌”。作家廖汉臣写作“春天”,邓雨贤作曲:“春天到,百花开,红蔷薇,白茉莉,这平几丛,彼平几枝,开得真齐,真正美。”这正是雨夜花最原始的儿歌版本。

一九三三年(昭和八年),任职古仑美亚唱片公司的周添旺在酒家听闻酒家女沦落风尘的故事,她原本是个纯洁质朴的乡下女孩,离开故乡到台北工作,爱上了一个男孩,双方论及婚嫁。没想到男孩薄幸,移情别恋而抛弃了她,她自觉没脸回家见故乡父老,一时心碎失意竟流落黑暗的角落,犹如凋零残败的花朵。于是邓周合作,将“春天”改写成辛酸无奈的“雨夜花”。

一九四○年(昭和十五年),日本殖民政府禁唱台湾流行曲,并鼓吹驱策台湾青年投入战场的战争进行曲,雨夜花再度被改写,加快旋律,由西条八十填写日语歌词,成为时局歌曲“荣誉的军夫”:

红色彩带,荣誉军夫,多么兴奋,日本男儿。

献予天皇,我的生命,为著国家,不会怜惜。

进攻敌阵,摇举军旗,搬进弹药,战友跟进。

寒天露宿,夜已深沉,梦中浮现,可爱宝贝。

如要凋谢,必做樱花,我的父亲,荣誉军夫。

随着时局的变化,一曲“雨夜花”变换著不同面貌。当飘零落花成为战场上“催魂曲”的同时,正是日本军国主义扩大侵略行动之际,一方面发动珍珠港事变,一方面战事扩及整个东南亚,从一九四一年(昭和十六年)到一九四二年(昭和十七年),半年多时间中,日本一路挺进,占领东南亚诸国,向西越过泰国,进占缅甸,争取印度大门;向南占领马来西亚、新加坡、荷属东印度,并在菲律宾打败美军,控制东南亚海岛西区。

“世事难穷,人生无定,偶然蓬转萍浮。”人生命运确有无法操诸在我的无奈。这段期间,台湾青年亦被要求扩大投入战场,原住民的“高砂义勇军”正是当时的产物,大批原住民青年唱着军歌,被动员前往南洋战场。还有为数不少的台湾原住民妇女,在不知情的状况下竟受骗成为慰安妇。在大时代的悲剧里,这群女人的身影无助而微弱──无情风雨,误她前途,离叶离枝,无人照顾。

几乎没有例外的,原住民妇女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,应当地警察要求进入部队服务,她们被告知的工作内容很单纯,不外是洗衣、打扫等等,历经武装抗日与镇压的惨烈岁月,二战期间的原住民部落相对驯化,对警察甚是敬畏,警察大人的要求无不应从。就这样,她们被征调到部落附近的部队里,刚开始第一周如常工作,通常第二周开始,就被要求留营不得外宿。

在这里,更不比海外,甚至连基本的慰安所都没有,她们直接被带进山洞,在惊惶中失去贞操。她们很多都是刚解事的少女,有的甚至根本还算不上成年的毛头大小孩,在她们还不知道发生什么事的时候就遭到强暴,恐惧还不足以形容她们错综复杂的愧痛,即使身心严重受创,却无法终止遭到凌辱的命运,而且一切悲剧就发生在她们自己的家乡,所有的好山好水,都成为她们悲惨命运的最大反讽。

怀孕三次、离婚三次

花莲秀林乡铜门村,高山峻立可接奇莱峰登山口,木瓜溪蜿蜒清澈,山水风光自然明媚,这里的原住民部落生活非常单纯,渴饮山泉,没有复杂的商业活动,家家都没钱,以物易物是最寻常的交易方式,身上穿的衣物多是麻布自织。然而,大时代的悲剧并未因此放过自给自足的聚落。

一九二七年(昭和二年),林沈中是在秀林乡出生的太鲁阁族女子。林沈中的父母婚前分别居住在天祥的不同部落,经人介绍成婚配,之后迁到Mukibo部落(今秀林乡榕树社区),部落里可供种植的土地不多,日常生活最缺盐和柴火,都得到铜门去购买。部落里的女人多留在家中,男人则上山砍柴、打猎,偶尔也用牛车载着自家种的蔬菜做买卖。每年六月,部落庆祝小米丰收,家家户户做麻糬分送警察,让警察分享族人的喜悦。走过武装抗日的岁月,这个时候的原住民部落对日警相当敬畏,每天警察都会不定时巡逻,如果族人要进出市区,得先到派出所申请通行证。

一九三七年(昭和十二年),中日战争爆发,部落中运来许多军人和军需品包括火药武器等等,这里成为军队存放货物的仓库,在警察命令下,部分原住民迁居他处。一九四一年(昭和十六年),部落更被指定为营区,原住民全部搬到铜门。家中三个哥哥,全被征召为高砂义勇军,远赴南洋作战。家中只剩下林沈中和父母、祖父母。

战争烽火没有放过部落里的女孩。一九四四年(昭和十九年)十二月某一天,铜门派出所主管带着一个军人到林沈中家,对她爸妈说,要让她到军中洗衣服、缝补军衣等,每天工作时间从早上八点到下午五点,部队供应午餐,没有假日,但有事可以请假,月薪十圆。因为是警察来说的事,家里无人敢反对,林沈中每天乖乖地从铜门出发,赤脚走半小时抵达榕树营区。这样工作一个月后,有一天,负责管理十几位原住民妇女的军人成田(音似Narita)告诉女子们,从隔日开始要延长工作时间,因为担心她们夜里下班回家不安全,规定她们都要留在营区住宿,月薪还是十圆。当天晚上回家,林沈中就告诉父母明天起不能回家的事。

第二天,林沈中如常出门,如常工作。到了晚间,她和其他原住民妇女们一起被带到一个山洞。山洞很大,有两个洞口,但没有卫兵站岗,也没有电灯照明,洞里很暗,伸手不见五指。成田要她们站在这儿等,说:“马上会有人来。”不久,果然来了一名军人,军人将她带进洞里,先问问她工作的事,接着就开始动手动脚。林沈中陷入极度惊恐之中,军人丝毫不理会林沈中的反应,迅速剥下她的内衣裤,呼吸急促地强暴了她。然后,穿上裤子随即离去,留下疼痛不堪、下体流血的林沈中。待她拖着沉重的脚步,走出山洞,再换其他妇女逐一进到洞里。林沈中一路哭着被带回休息所,其他妇女陆续返回休息所后,几乎无人不是低头落泪的。

林沈中被强暴后,请假在家休息了十天,然后继续被带到山洞去满足日军的性需索。每天晚上平均一位妇女要接待一到三人,每次时间都很短,在林沈中认知里都是强暴,有人会强吻她,或者用力抓她的胸部,射精之后就丢给她一条毛巾,让她擦干下身,她们不像其他慰安所的女孩们,根本没有拿到保险套。营区的军医要她们万一月经没来,就要告诉他,然后要她们吃一种感觉很恶心的药,但从未替她们做过身体检查。在这段期间,她怀孕三次,每次都在不知情的状况下继续被带进山洞,在大量流血之后流产。

一九四五年(昭和二十年)八月,大部分军人都已经撤离,只有少数人还留在营区。部落的人当时已从铜门搬回榕树,但多数人不知道日军已经战败了,更不知道留下来的日军是等船遣送回国,这些留待遣返的日军每天晚上还是用车将原住民妇女载到福兴营区,进行性勒索。当时,已经没有薪水可拿,只供应饭菜,日军要她们陪酒,唱歌跳舞助兴,玩乐之后,就带她们到一间茅草房,房里铺了一排排木板床,在没有隔间的大通铺里,军人一对一地带着女人玩起性派对。结束之后,再用车将女孩们送回去。

一直到一九四六年春,日军完全撤离榕树,林沈中才有机会重新开始她的生活。很不幸,她的第一次婚姻就因为曾经当过慰安妇,而未能幸福以终。

她的第一任丈夫也是太鲁阁族人,小她一岁,是朋友介绍认识的。刚开始的一、两年,先生对她都很好,但后来先生听说她曾在日本军营的事,态度丕变,认定她在军营一定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,任她如何解释都没用,这段婚姻只维持了三年。分手前,林沈中已经怀了三个月的身孕,但先生坚持离婚,她默然应允。

她的第二任丈夫是闽南人,在花莲做裁缝,也教人如何做西装,人长得英俊,战时曾经当过日本兵,大她十岁。嫁过去时,她和前夫生的孩子已经三岁了,他却还是单身。林沈中非常爱这任丈夫,为他生了二男一女。当时,林沈中为了逃避村人的闲言闲语,要求离开花莲,搬到先生老家屏东潮州去住,但先生为了工作,不肯搬离花莲,二人意见不合分居,在分居期间先生有了外遇,林沈中坚持离婚,四个孩子全归她扶养。离婚没多久,先生竟因病去世。

林沈中的三任丈夫是大陆安徽人,在榕树木瓜林区工作,比她大十岁,这段婚姻维持十一年,先生因病早逝。她的第四任丈夫是大陆山东人,在榕树营区当士官长,大她三岁,很会做馒头等面食,还喜欢打麻将,虽然常赢钱,但坏毛病是喜欢找女人玩牌,与牌女发生关系。她曾经怀孕,但打掉了,先生知道后大发脾气,后来协议离婚。